《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出台
http://www.dsblog.net 2023-08-22 10:26:36
庶正观点
发起团体标准制定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新式武器。
8月18日消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据庶正康讯了解,《暂行规定》结合我国现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特点,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工作机制基础上,畅通渠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规范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程序。
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一些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先进适用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渠道被打通,将有效促进团体标准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给,提升国家标准质量水平。
在采信条件方面: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和社会团体自愿原则。采信团体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与被采信团体标准技术内容原则一致。立足国家标准体系建设需求,针对国家标准体系中缺失的重要标准,在充分尊重社会团体意愿基础上,组织团体标准采信工作。
二是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技术内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具有一定先进性的标准,才能够被采信。
三是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通过评价符合《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团体标准化 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GB/T 20004.2)等国家标准的社会团体,其制定的标准才具备被采信条件。
四是团体标准实施满2年,且实施效果良好。
- ·三生东方素养中网之旅即将开启
- ·康美牌红参酒重磅上市
- ·罗麦科技获“北京市数字化车间”认定
- ·如新六度闪耀绿创展
- ·印尼客户考察交流团到访金天国际
- ·荣格第五届大型健骨公益行盛大启动
- ·东阿阿胶亮相2024服贸会
- ·艾多美获“烟台市慈善榜”最具爱心企业奖